“翻山越岭” 只为找到你 发布时间:2017-09-06 16:22:23
法院判决了,可是被执行人就是不配合,怎么破!今天临安法院“出手”了,让老赖们无处可逃。
背景:8月25日,杭州法院开展夏季集中搜查、拘留、腾退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以往执行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杭州中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筹优势,在同一时间连线15个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联网指挥,达到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执行的协同执行效果。在全省尚属首次。
8月25日上午7时40分,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干警40余人从法院南门统一出发,前往於潜片区执行,此次执行兵分两路,由院长毛煜焕和副院长吕新平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指挥。
第一路:由执行局王刚副局长带队。
8点30左右,干警们到第一位被执行人陈某、吴某家中,因陈某外出,吴某在家,执行法官告知吴某情况并出示搜查令,期间吴某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并且已经办理离婚手续,情绪非常激动,搜查完房屋后,并未发现可扣押的财产,执行人员遂将吴某带回於潜人民法庭。在於潜人民法庭,执行人员让吴某给陈某打电话,被执行人陈某表示自己在富阳,保证马上回来处理。之后,执行员在审讯室了解情况后对吴某做出拘留15天的决定,但吴某拒绝签字并激烈反抗,执行干警随后将其带回临安市人民法院。
第二路:由执行局邓治如主任带队。
2015年,金某因劳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执行17万余元,但至今只有其家属帮其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执行干警至其家中时,金某已外出做木工,家中只有他妻子一人,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金某,但金某就是不接电话,之后,法院向其妻子出示搜查令,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这一搜查,共查出现金数千元,存折两本。
之后,在邓主任带领下,干警们又连续搜查了两户被执行人。一户被执行人李某因未履行判决书中的担保义务,被申请执行,在其家中法院扣押了上海大众车子一辆。另一户蔡某当时正在家中,听到有人来执行,便躲到家中的柜子里,被执行干警找到并带回於潜人民法庭,进行执行谈话。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临安市人民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通过10个小时的突击集中执行,共执行27起案件,涉及执行金额116万余元,组织搜查5次。截止25日晚上8点,共执结5起案件,拘留10人,扣押车辆1辆,到位金额20余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