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下午,原告李奶奶的次子代表其母亲来到哈铁法院,签署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书,并将于近日收到被告给付的全部补偿款。
李奶奶是残疾人,靠低保生活,她的长子李某系听力、言语一级残,平日里靠捡拾废品为生,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李某在住地附近穿过铁道行走时,被运行中的货运列车刮撞身亡,这对于原本就贫苦的日子无疑是雪上加霜,李奶奶得知消息后便一病不起。李奶奶的次子在哈市打工,和母亲商议后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诸我院。立案后,我院案件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并到事故发生地认真调查取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办案法官发现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在补偿金额上。虽然法官对李奶奶家的遭遇十分同情,但是本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办案法官还是多次前往当事人所在地释法说理,进行调解。在此基础上,办案法官又积极做被告的工作,使其认真考虑李奶奶家的特殊情况,尽可能在补偿金额上给予照顾。经过办案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李奶奶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了补偿金。本案成功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实现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纠纷,同时缓解办案压力的目的。
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不仅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体现在思想观念上,更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办案法官坚持调审适度分工,以庭前调解为主,随机调解为辅的工作方针,对案件调解过程更为精细化、调解方式更加规范化。将争议较大,矛盾突出的案件尽可能在庭前解决,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以求双赢局面,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