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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按照立案登记改革精神收立一起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4-30 08:48:36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对5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进行部署。会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相关准备工作。

428日,我院在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第一次吃螃蟹,成功对一起原告诉被告给付工程款及误工费的民事诉讼进行立案,做到当日收诉讼材料,当日缴纳诉讼费,当日立案。这是我院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要求进行的第一起立案。我院立案庭将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完善自我,把规章制度挂上墙,让当事人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此外,立案庭干警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自行设计制作了立案登记工作中常用的凭证、告知书以及各类诉状文书样式,让当事人能够一站式解决问题,不跑冤枉路,大大节省了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的时间,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程序。规范的程序,清楚的诉状样式给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满意的服务,对提升我院法院形象有着重要意义,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我院将继续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院将逐步开展立案服务升级工作,将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作为下一步工作目标,并将尽快实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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