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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敲响新年刑事审判第一锤

发布时间:2017-01-13 13:56:32


1月11上午九时半,哈铁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敲响新一年刑事审判第一锤。这也是我院实施司法责任制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本案由桑利平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被告人李某在哈尔滨火车站检票口趁被害人注意力分散之机将其上衣口袋内480元钱偷走,后被车站执勤公安抓获。庭审前,桑利平副院长认真阅卷,制定完善庭审提纲。庭审中,在桑院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就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和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作了辩论和陈述。考虑到被告犯罪情节较轻,其本人又身患重病,最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罚金1000元。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条理清晰、完整有序。由院领导带头审结刑事案件,是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的践行与落实,对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审判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坚决防止只追求结案数量不追求办案效果,严格管控把好案件质量关口。员额法官亲自庭前阅卷、主持庭审、案件合议、撰写文书,并将结案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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