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运用第三方诉讼参与机制进行庭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哈尔滨市道外区某电商行于2016年8月10日、27日委托某货物快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将两批家电由哈尔滨东站运至根河市。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两台洗衣机和两台冰箱,总价值人民币6256元,双方因补偿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我院。考虑到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双方对事实均无异议,仅就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且标的额较小,立案庭秉承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的理念,主管院长权伍珉几次约谈原被告双方,就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就赔偿数额问题进行协商,并邀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方张阅强律师共同进行和解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就赔偿数额事宜达成一致,在我院签署和解协议,被告方当场给付到了补偿款。拿到补偿款后,作为原告的电商行业主高度评价我院立案庭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及快捷便民的工作流程,对我院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赠送了锦旗。
12月17日,哈铁中院王院长一行到我院检查立案工作时,立案庭就此案的全过程向中院领导做了汇报,并总结了我院在诉前调解和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得出的经验。王院长认真听取立案、涉诉信访工作汇报后作出指示。一是要继续坚持运用好诉前调解,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二是充分运用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第三方诉讼参与机制引入进来,尽早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第三,涉诉信访工作要做到前面,及早发现缠访、闹访的苗头,及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公正司法同为民解难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