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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督办案件 攻坚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10-14 11:19:11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案件执结率,解决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我院领导亲自参予案件调解,加大案件执行力度。1012日,院长崔林生带领执行局一行五人,对省院指定我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进行调解。

该起案件标的额达七百余万元,在省院指定我院执行前,已在地方法院执行长达七年之久,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调解无果。我院一行人在清晨六点即出发,赶往被执行人某粮库有限公司所在地某某县。到达后首先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某某县粮食局局长进行了约谈,崔林生院长从法理、法律的角度深入分析案件,全面解读了该案件,语言中肯,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难处,切实从当事人角度公正地提出了处理建议。随后,来到某粮库,实地考察了被执行人当前的经济状况。

通过此次调解,一是打消了某粮库对该案所持有的消极态度,化解了其对该审理过程中所持的不同意见,明确向其指出案件已到执行环节,应该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二是做通了主管单位粮食局的工作,该局局长同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

针对当前临近年终,时间紧,未结案件较多,执行难度大等严峻形势,我院积极行动,责任到人,领导督办,攻坚克难全力争取在短时间内使案件执结率有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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