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铁中院下发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规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和哈铁中院《2014年哈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疑难问题指导》等文件。我院刑庭按照院党组、主管院领导要求,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主动学习,积极适应新刑事审判政策的要求。
为加强跟踪问效和学习成果共享,刑庭全体干警于1月29日上午召开了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会议由王江庭长主持,主管副院长桑利平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刑庭审判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从学习情况和改变工作关键节点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同时就学习文件时产生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所称的“办理机制”、第十条所称的“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如何理解与适用发表了不同观点。
桑利平副院长强调,省院出台的文件和哈铁中院下发的问题指导是当前坚持群众路线、提升办案质效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铁路法院改制后更新审判理念、提高业务素质的有效路径。桑利平副院长要求,办案人员要继续巩固学习成果,对于学习文件时产生的疑问要及时与上级法院取得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文件规定能够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我院刑事案件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