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事发现场进行取证
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调解
我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省法院石时态院长在哈铁两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精细化”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向,及时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日前在一起民事审理过程中坚持办案精细化,从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和实际诉求出发进行有效调解,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同时兼顾社会效果,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14日,院长崔林生带领民事审判庭办案法官到达事发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详细获取现场相关证据后,崔院长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初步调解。在调解中崔院长首先向当事人阐明哈铁法院的职能和立场,打消了原告心中的顾虑,随后从社会功能和责任感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希望被告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不要只关注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果。经过初步调解,当事人双方从针锋相对逐渐转变了态度,都能够从事实出发,理性的看待事故责任认定问题。